就我所知,我们似乎还从未提出过如此专门而又精练的问题。从社会学角度去追问认识论,迄今更是付诸阙如。只有孔德(August Comte)、斯宾塞(Herbert Spencer)以及其他一些人的实证主义哲学曾经把认识论同社会学的静力学和动力学紧密地联系起来。
孔德有关科学的分类已是众所周知。这种分类同他的三级规律(Gesetz der drei Stadien)休戚相关。[根据孔德的理解],知识的任何一个部分在发展过程中都必须经过以下三个阶段。具体而言,科学应先由神学阶段到达形而上学阶段,再由形而上学阶段到达实证阶段。总的趋势是科学的对象(按照图表的次序)越来越单一和抽象。可是,该发展路线最终引以为据(并构成它的终端)的实证主义知识理想(das positivistische Ideal des Wissens)却不遗余力地把认识目的限制为:1.“为了预见而认识”(voir pour prévoir),或认知意识只接纳这样的世界内涵和世界关系,通过它们,我们能够预料并支配未来;2.揭示单纯的感官现象规律(一定数量的关系),而根本不去追问事物的“本质”,并进而追问“实体”和“活力”。